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2018-12-28 | 生效:2019-07-01
信息技术 移动设备生物特征识别 第1部分:通用要求
【摘要】 本标准规定移动设备生物特征识别的通用框架和技术要求,明确移动设备、用户、呈现攻击检测、质量、执行环境等术语定义,提出注册、识别、呈现攻击检测、可信执行环境等功能要求与性能指标,规范安全架构、数据保护、抗呈现攻击能力及测试方法,适用于移动设备指纹识别、人脸识别等生物特征识别系统的设计、开发、部署及安全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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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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