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2024-07-24 | 生效:2025-02-01
GB/T 44248-2024 信息技术 生物特征识别 人脸识别系统应用要求
【摘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4年7月24日经国家标准公告2024年第15号发布,2025年2月1日实施。该标准规定人脸识别系统在功能、性能与安全方面的应用要求,明确活体检测、呈现攻击防护、识别准确率与误识率指标,要求处理人脸等生物识别信息前履行告知与单独同意、优先采用非生物特征替代方案,是落实个人信息保护要求的关键标准。
暂无内容
来源:国家标准公告2024年第15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扫码加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