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2026-04-30 | 生效:2026-11-01
GB/T 47478.1-2026 公共安全 声纹识别应用 第1部分:采集识别建库技术要求
【摘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6年4月30日经国家标准公告2026年第21号发布,同年11月1日实施。该标准规定公共安全领域声纹样本的采集条件、质量要求、特征提取与建库流程,明确声纹数据库的访问控制、留存期限与删除要求。声纹属敏感生物特征信息,标准为公安机关在合法必要前提下规范使用声纹技术、防范生物识别信息滥用提供技术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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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标准公告2026年第21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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