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2007-08-30 | 生效:2008-08-01

反垄断法

【摘要】 本法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与消费者权益,规定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等三类垄断行为,明确公平竞争审查与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程序,对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与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等行为设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实施集中等处罚。

李兰兰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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