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2026-04-30 | 生效:2026-04-30
GB/Z 177.2-2026 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 第2部分:总体要求
【摘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6-04-30发布2026年第19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批准发布GB/Z 177.2-2026《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 第2部分:总体要求》,自2026-04-30起实施。规定了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的总体要求,明确L1至L4等级划分原则、评价指标与判定规则,是系列标准的方法学总纲,指导各细分终端类型分级标准的编制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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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标准公告2026年第19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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