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2012-12-28 | 生效:2012-12-2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摘要】 本决定强化网络信息保护,明确国家保护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与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电子信息的立法原则,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依法收集使用信息、履行安全管理义务,禁止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赋予公民要求删除、更正个人信息的权利,规定有关部门监管职责与对侵权行为的处罚措施。

李兰兰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负责人微信二维码

扫码加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