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
国数科基〔2026〕25号
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是经过采集、加工等数据处理,可直接用于开发和训练人工智能模型,能有效提升模型性能的行业数据的集合。为落实“十五五”规划《纲要》,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动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推广与“人工智能+”同频共振,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需求牵引、急用先行、应用验证、安全保障”原则,部署强基扩容、标注攻坚、提质增效、应用赋能、管理服务、价值释放六个专项行动,形成“场景牵引数据、数据驱动模型、模型赋能应用、应用创造价值”的“数据飞轮”。到2028年底,建成一批覆盖重点领域、经过应用验证的行业高质量数据集。
二、实施强基扩容行动
(一)聚焦科学研究、工业制造、农业农村、智慧能源、交通运输、金融服务、医疗卫生、教育教学等18个重点领域以及低空经济、具身智能、智能驾驶、智慧海洋、生物制造等创新领域。(三)持续推进文本、代码、图像、音频、视频、点云、时序数据、科学数据等多模态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四)鼓励依托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充分运用隐私保护计算、可信数据空间等能力,开展数据集安全存储、可信流通、高效应用。
三、实施标注攻坚行动
推动数据标注从“以人为主”向“人机协同、专家深度参与”的多层次标注模式转变,发展“模型预标注+人工校准”等智能化标注服务。
四、实施提质增效行动
(九)加快推进高质量数据集格式、类型、标注、质量测评等相关国家标准研制、应用验证和贯标。(十)推动“一次测评、全国互认”。
五、实施应用赋能行动
打造“数据飞轮”应用闭环,建立健全数据集跨境安全有序流动机制,推动跨境流动规则互认。
六、实施管理服务行动
(十四)构建数据集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体系。加强覆盖数据采集、清洗、加工、标注、质检、测评、迭代、审计等全生命周期的数据集管理服务能力建设,依托数据基础设施,强化隐私保护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应用,确保数据可管、可控、可追溯。
(十五)探索面向人工智能发展的数据相关制度。落实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研究合成数据等新情况新问题,完善人工智能训练阶段数据使用规则,推动版权作品数据等有序用于模型训练,完善数据授权使用机制和收益分配规则。
(十六)坚持伦理先行与公平普惠。研究探索高质量数据集伦理道德规范,严禁非法收集或使用敏感数据,防范数据集建设全流程产生数据偏见与歧视。
七、实施价值释放行动
探索以词元(Token)为基础的价值体系;鼓励数据集在数据交易所(中心)挂牌交易;探索数据集质押融资、作价入股、资产证券化、数据信托、数据保险等资产化创新模式。
八、保障措施
强化安全保障,落实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全流程安全治理机制,防范数据投毒与污染、数据泄露等安全风险,守牢数据安全底线。
国家数据局
2026年6月3日
来源:国家数据局 · 政策发布
来源网址: https://www.nda.gov.cn/sjj/zwgk/zcfb/0608/20260608172117399715004_pc.html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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