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2026-08-27 | 生效:2026-08-27

GB/Z 177.6-2026 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 第6部分:眼镜

【摘要】 《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系列国家标准首批七个品类之一,2026年8月27日随第37号国家标准公告发布,归口全国音频、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文件面向音频眼镜、拍摄眼镜和AI+AR眼镜,覆盖第一视角即时抓拍录制、直播、识物、导航、翻译等场景,L3辅助级要求具备复杂意图理解、链式推理与长期记忆、动态规划任务等高级智能化能力。因眼镜具备随身影音采集能力,其智能化分级与隐私合规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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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标准公告2026年第37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来源网址: https://openstd.samr.gov.cn/bzgk/gb/std_list?p.p1=0&p.p90=circulation_date&p.p91=desc&p.p2=GB%2FZ+177.6-2026


李兰兰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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