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2021-06-10 | 生效:2021-09-01

数据安全法

【摘要】 我国数据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数据安全审查制度、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与信息共享机制、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机制、数据出口管制制度、对等反制措施。明确核心数据、重要数据和国家核心数据的保护要求,规定数据处理者开展数据活动应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对数据出境实行安全评估管理,对违反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的行为设置严厉的法律责任(最高可达一千万元罚款)。

李兰兰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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