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2022-10-12 | 生效:2023-05-01
信息安全技术 人脸识别数据安全要求
【摘要】 本标准规定人脸识别数据的安全要求,明确人脸数据采集、存储、使用、传输、提供、删除等环节的安全规范,要求遵循最小必要、单独同意原则,采取加密、脱敏、访问控制、活体检测与深度伪造防范措施,规范公共场所采集、第三方共享与跨境传输,细化安全事件应急与用户权益保护要求,建立风险评估与持续监督机制,保障个人人脸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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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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