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发布:2026-08-07 | 生效:未公布
大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
【摘要】 国家网信办整合前期《大型网络平台设立个人信息保护监督委员会规定》《大型网络平台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两份征求意见稿后形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明确大型个人信息处理者认定标准,包括处理1000万人以上自然人个人信息、提供涉及个人信息处理的重要网络服务及对国家安全经济运行具有重要影响等,要求通过省级网信部门向国家网信部门申报认定,强化大型平台个人信息保护特殊义务。意见反馈截止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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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网信办
来源网址: https://www.cac.gov.cn/2026-08/07/c_1787851071612596.htm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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