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数据局
发布:2025-03-01 | 生效:2025-03-01
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摘要】 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全国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活动,明确直接持有或管理公共数据资源的单位及授权运营法人组织为登记主体,国家或地方数据管理部门设立登记机构和平台,规定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和注销登记程序,登记结果有效期三年,建立分级监督管理和撤销登记等制度,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扫码加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