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人民政府
发布:2024-04-17 | 生效:2024-04-17
德清县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摘要】 本细则适用于德清县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相关活动。建立由数据提供单位、主管单位、运营单位、使用主体、监管单位及协调小组、专家组组成的工作体系,县大数据局负责统筹管理和建设授权运营域。授权运营流程包括信息发布、申请提交、资格审查、协议签订、培训考核、加工处理、产品开发、市场运营等环节。运营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连续三次评估不合格取消授权资格。本细则自2023年施行之日起施行。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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