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 发布:2023-10-26 | 生效:2023-12-01

济南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办法

【摘要】 本办法适用于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相关活动。市、区县大数据主管部门统筹指导和监督。授权运营采取综合授权、分领域授权等方式,由大数据主管部门或数据提供单位与运营单位签订协议。市大数据主管部门建设统一运营平台,运营单位按应用场景一事一申请,在平台内加工数据,原始数据不得导出。运营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并接受评估。本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李兰兰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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