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发布:2024-11-29 | 生效:2024-11-29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齐政办规〔2024〕6号)
【摘要】 本办法适用于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及相关活动。市政府委托市数据局作为实施机构,通过公平竞争方式选择运营机构。运营机构依场景开展数据运营,引入主体开发数据产品,经安全合规审核后交易流通。市级公共数据服务机构负责数据汇聚、治理和脱敏脱密支撑。原始数据不得交易。对违规或重大经营问题的,市数据局可终止授权。本办法自2024年11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扫码加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