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2025-11-11 | 生效:2025-12-15

江西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

【摘要】 本办法适用于江西省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活动,采取整体授权、分领域授权、依场景授权等模式,省级实施机构由省大数据中心担任。实施机构通过公平竞争方式选择运营机构并签订协议。省数据主管部门探索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平台,各地原则上不再独立建设。对不遵守协议或发生重大安全事件的,实施机构可暂停或提前终止授权。本办法自2025年1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李兰兰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负责人微信二维码

扫码加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