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2025-01-07 | 生效:2025-01-07
贵州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
【摘要】 本办法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及相关管理活动,原则上以整体授权为主、分领域授权为辅。授权运营机构建设运营授权运营空间,对公共数据进行初级加工形成数据产品和服务;开发利用机构依场景再开发并向社会提供服务。公共数据服务平台为全省统一总枢纽,实现可管可控可追溯。原始数据不得出域,产品不得还原原始数据。本办法自2025年1月7日起实施。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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