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发布:2024-12-20 | 生效:2025-01-10
《光明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
【摘要】 规范深圳市光明区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明确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单位等定义和基本原则,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部门为区公共数据主管部门负责统筹监督,规定区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和数源部门职责,明确授权运营单位资质要求、选定程序、协议内容和退出机制,规范授权运营服务平台建设、运营合作方管理、产品登记备案、交易定价和安全保障。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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