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2016-01-15 | 生效:2016-03-01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

【摘要】 推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大数据发展应用,明确大数据发展应用原则和目标,省人民政府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大数据发展应用具体工作,设立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和基金,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云上贵州大数据平台,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开放负面清单制度,培育数据交易市场,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和产业发展聚集区。

李兰兰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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