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2022-05-31 | 生效:2022-05-31

辽宁省大数据发展条例

【摘要】 发挥辽宁省数据效用、加快大数据发展,明确大数据发展目标、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加强信息、融合和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公共数据目录管理和统一大数据资源平台,省、市、县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负责规划指导协调,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专章规定工业大数据发展,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和数据交易,强化数据安全责任制。

李兰兰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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