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2021-12-28 | 生效:2022-03-01

河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摘要】 促进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保障数字经济安全等相关活动,明确数字经济定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是数字经济主管部门,加强通信网络、算力、新技术和融合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非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发展电子信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人工智能等数字产业,推动工业、农业、服务业等产业数字化转型。

李兰兰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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