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2025-11-20 | 生效:2026-01-01
山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摘要】 促进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等相关活动,明确数字经济定义和适用范围,加强信息通信、空天信息、物联网、算力、数据等基础设施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数据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统筹推进,支持数字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动电子信息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数字产业化,促进工业、农业、服务业等产业数字化,推进数据价值化和治理服务数字化。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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