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2025-11-10 | 生效:2025-11-10

北京市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细则

【摘要】 规范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公共数据资源的登记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明确登记平台、登记机构、登记主体和登记类型,北京市大数据中心为登记机构,市数据管理部门统筹监管,规定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和注销登记的程序与材料要求,建立登记结果公示、异议处理、有效期续展和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合规高效开发利用。

李兰兰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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