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2022-09-29 | 生效:2023-01-01

陕西省大数据条例

【摘要】 加强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资源管理、开发应用、产业发展和安全保障,推进政务数据统一目录管理和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省大数据主管部门统筹规划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大数据发展,促进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和跨行业应用,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支持工业、农业、服务业、文化旅游、交通、金融、城市治理等领域大数据融合应用,明确相关法律责任。

李兰兰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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