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2021-06-29 | 生效:2022-01-01
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摘要】 规范深圳经济特区数据处理活动,明确个人数据保护中的告知同意、敏感与生物识别数据处理规则,建立公共数据目录、共享开放和分类管理制度,培育数据要素市场,落实数据安全责任制与法律责任,促进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开放流动和开发利用,适用于深圳经济特区范围内的数据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由市网信部门和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监督管理。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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