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七部门 发布:2024-09-05 | 生效:2024-09-05

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2.0

【摘要】 在1.0版本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涵盖AI系统全生命周期的安全治理要求。明确AI安全治理的四项基本原则(以人为本、安全可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对AI研发者、提供者和使用者分别提出安全责任要求,重点强化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安全治理措施,包括训练数据安全、模型安全、输出内容安全和应用安全等维度。

李兰兰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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