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2021-07-30 | 生效:2021-07-30
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
【摘要】 压实智能网联汽车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建立汽车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数据分类分级、境内存储、出境安全评估,规范OTA在线升级备案和申报程序,禁止未经审批新增或更新自动驾驶功能,加强驾驶辅助和自动驾驶功能安全管理,明确事件数据记录、功能安全、预期功能安全和网络安全测试要求,企业须建立自查机制并及时整改报告。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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