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2026-10-09 | 生效:未公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公共数据资源整体授权运营实施方案

【摘要】 2026年10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公共数据资源整体授权运营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构建具有新疆特色的数据品牌体系;加快推进运营机构遴选,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公共数据资产管理,建立数据产品收益分配机制;构建全流程可追溯的安全监管体系,确保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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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兰兰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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