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2026-09-24 | 生效:2026-09-24

龙港市加快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2026—2027年)

【摘要】 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2026 年 9 月 24 日印发,有效期 2026—2027 年。政策推动"算力券""模型券""语料券"落地:算力券按自主智能算力合同金额 30%、非自主算力 10% 补贴;模型券按第三方大模型 API 调用或私有化部署合同金额 30% 补贴;语料券每年择优评选不超过 5 个高质量数据集,按实际投入 30% 奖励,三类券同一单位年度补助均不超过 50 万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战略部署,根据《温州市加快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2025—2027年)的通知》(温政办〔2025〕45号)和《龙港市加快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龙政发〔2026〕3号)文件精神,推动“算力券”“模型券”“语料券”等人工智能政策的实施落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总则本政策是指由龙港市财政资金设立,用于支持本地区申报主体实施购买智算算力、建设高质量数据集、研发和应用人工智能大模型,在产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制造、业态创新等领域,推进“人工智能+”研发、应用及创新活动的专项补贴。

二、申报主体在龙港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科研机构等主体。

三、政策内容及标准

(一)“算力券”政策。对采购自主智能算力服务的企业、科研机构等主体,一般按照不高于合同实际执行金额的30%给予补贴;采购非自主智能算力服务的,一般按照不高于合同实际执行金额的10%给予补贴。同一单位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二)“模型券”政策。对调用云平台部署的第三方大模型API,或采用第三方大模型私有化部署方式,推进大模型垂类应用的企业、科研机构等主体,一般按照不高于合同实际执行金额的30%给予补贴,同一单位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三)“语料券”政策。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主体投资建设符合本地产业实际、赋能本地企业创新发展的高质量数据集并在温州数据交易中心上架交易。每年择优评选不多于5个高质量数据集,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的30%给予奖励,同一单位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算力券”申报条件1.“算力券”申报主体与第三方智能算力服务提供方不存在单位关联关系。申报主体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申报“算力券”的算力服务内容原则上为计算、训练、推理、测试验证等核心算力服务,不包含单纯的存储、网络、安全等非算力类服务。智能算力服务提供方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算力服务相关资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或严重失信记录。

(二)“模型券”申报条件1.“模型券”申报主体与第三方大模型服务提供方不存在单位关联关系。申报主体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模型券”申报主体须为模型服务的实际需求方和付费方,与模型服务提供方已签订真实、合法、有效的商业合同,并已完成费用支付。

(三)“语料券”申报条件1.申报“语料券”的高质量数据集应符合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科技伦理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具备完整说明文档,具有较高的数据质量、领域覆盖程度、潜在价值和应用成效,可支撑人工智能模型开发、训练或行业场景创新应用的数据集合。2.“语料券”申报主体使用同质数据集(核心数据来源、覆盖范围、应用场景、核心字段及数据结构等关键要素高度重合或实质雷同的数据集)申报“语料券”的,视为重复申报,不予受理。3.“语料券”申报主体进行数据语料采购或治理时,需完成必要的安全合规处理,不能违反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科技伦理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申报主体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五、申报流程

(一)发布公告。龙港市社会治理中心根据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意见,发布项目申报通知,明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要求等内容。

(二)网上申报。申报主体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s://reward.wenzhou.gov.cn/)“奖补申报”栏目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发起申报事项,在线填写并提交资料。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审核公示。龙港市社会治理中心及相关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对通过审查的单位进行公示,并通过兑现系统向申领单位发送公示提醒。

(四)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后,相关部门向《申请表》中提供的基本账户拨付相应资金,并通知申领单位。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申报单位身份证明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代表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申报单位信用记录证明(建议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结果”截图)。

(三)“算力券”申报单位购买算力服务的采购合同、银行付款证明、发票等;使用算力时的设备运行状态记录及相关系统日志截图等算力使用佐证材料。

(四)“模型券”申报单位购买大模型API等相关服务的采购合同、银行付款证明、发票等;使用大模型API等相关服务产生的词元用量、具体使用成果等佐证材料。

(五)“语料券”申报单位的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投入佐证材料;高质量数据集交易产生的数据交易所交易凭证、签订的合同等。

(六)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

七、注意事项

(一)已享受其他同类型资金补贴的,不能重复申领。

(二)申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本年度所有奖项奖励,且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1.年度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负面舆情的。2.年度内发生违法行为受到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的。3.申报人应当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对恶意串通骗取奖励资金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或实际情况重大变化,从其规定。附件:1.龙港市人工智能“算力券”专项奖励申报表2.龙港市人工智能“模型券”专项奖励申报表3.龙港市人工智能“语料券”专项奖励申报表4.真实性承诺书(模板)龙政办发〔2026〕18号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港市加快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2026-2027年)》的通知.pdf【问答】关于《龙港市加快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2026-2027年)》的政策解读


李兰兰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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