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民政府 发布:2026-03-19 | 生效:2026-03-19

咸安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

【摘要】 咸安区人民政府印发,有效期至2029年3月19日。方案搭建区级统一授权运营管理体系,由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统筹牵头,明确可运营、限制使用、禁止开放三类数据边界;规范运营机构准入、联合评审、公示、协议签订与到期退出全流程,统一设定3年授权运营期限;执行“一场景一审核”,数据产品须安全审核并经市级备案后方可对外提供,并建立成本核算、差异化定价与收益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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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兰兰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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