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发布:2026-09-29 | 生效:未公布
福田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摘要】 深圳市福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6年9月29日发布,再次公开征求意见至10月29日。办法系对2024年印发的《福田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暂行管理办法》的整体修订,依据《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广东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等文件,规范区级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授权程序、运营机构管理、数据产品开发与安全监管,推动公共数据依法有序开发利用。
为深入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关于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广东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我局对进行《福田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暂行管理办法》修订,形成《福田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jghk@szft.gov.cn,并请注明单位名称、姓名和联系方式。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附件:1.《福田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2.《福田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起草说明深圳市福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6年9月29日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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