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贵州大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解释)
发布:2025-12-20 | 生效:未公布
贵州省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收费标准(试行)
【摘要】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指导、贵州大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制定,2025年12月发布公告施行。收费标准遵循普惠、合理、公平原则,实行“标准化+定制化”双轨计费:标准化收费模式分技术服务费和基础设施使用费,技术服务费按调用次数、订阅时长和定量三类计价;定制化收费模式针对数据治理个性化需求、非结构化数据需求以及创新性探索性场景,允许开发利用机构与授权运营机构“一事一议”协商定价。
来源: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来源网址: https://dsj.guizhou.gov.cn/xwzx/snyw/202609/t20260915_90871693.html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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