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2022-08-30 | 生效:2022-11-01

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

【摘要】 《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通过,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是全国首部人工智能产业专项立法。条例共七章,首次以立法方式明确人工智能概念与产业边界,对国家和地方尚未制定标准的低风险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允许通过测试、试验、试点等方式先行先试,并要求建立人工智能产业统计分类标准与公共数据共享目录,推动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有序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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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兰兰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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