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发布:2026-06-15 | 生效:未公布
关于印发《实施网络安全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一批)》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
【摘要】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2026年6月15日联合印发《实施网络安全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一批)》及相关实施规则(国信办通字〔2026〕3号)。首批实施产品为消费类网联摄像头,产品生产者按自愿原则获得网络安全标识,网络安全能力分为基础级、增强级、领先级三个等级。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承担标识备案、信息发布等工作,全国网安标委同步制定消费类网联摄像头安全要求作为标准依据。
暂无内容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扫码加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