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2026-03-26 | 生效:2026-09-01

宁波市数据应用促进条例

【摘要】 《宁波市数据应用促进条例》2025年12月26日经宁波市人大常委会通过,2026年3月26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七章四十七条,围绕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构建覆盖权益保护、共享开放、流通交易、产业发展、保障安全的全链条制度体系,设专章规定数据处理者权益并鼓励数据权益登记,明确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和数据资产入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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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兰兰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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