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数据局 发布:2026-08-20 | 生效:2026-10-01

江西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管理办法(试行)

【摘要】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数据局2026年8月20日联合印发《江西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赣发改价管规〔2026〕513号),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遵循“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原则。定价程序为按“经营成本+准许利润+税金”核定最高准许收入,利润率参照10年期国债收益率加不超过6个百分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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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兰兰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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