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2020-04-28 | 生效:2020-11-01
GB/T 38664.2-2020 信息技术 大数据 政务数据开放共享 第2部分:基本要求
【摘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0年4月28日经国家标准公告2020年第8号发布,2020年11月1日实施。该标准为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的第二部分,规定基本要求,明确数据开放与共享的范围、方式、质量与安全管理要求。是政务数据目录编制与开放平台建设的重要依据。与总则、开放程度评价标准配套形成完整体系。
暂无内容
来源:国家标准公告2020年第8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扫码加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