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2019-08-30 | 生效:2020-03-01
GB/T 37722-2019 信息技术 大数据存储与处理系统功能要求
【摘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9年8月30日经国家标准公告2019年第10号发布,2020年3月1日实施。该标准规定信息技术大数据存储与处理系统的功能要求,明确分布式存储、批处理与流处理、资源调度与容错能力等要求。是大数据基础设施选型与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与大数据分析系统功能要求标准配套构成能力基线。
暂无内容
来源:国家标准公告2019年第10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扫码加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