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2011-07-29 | 生效:2011-12-01

GB/T 21715.4-2011 健康信息学 患者健康卡数据 第4部分:扩展临床数据

【摘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1年7月29日经国家标准公告2011年第12号发布,2011年12月1日实施。该标准为健康信息学患者健康卡数据第四部分,规定扩展临床数据的内容与结构,支撑临床诊疗信息在健康卡中的规范化记录与交换。该标准为各类组织处理个人信息提供合规参照,有助于落实告知同意与最小必要原则。,可与相关管理制度与技术措施配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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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标准公告2011年第12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来源网址: https://openstd.samr.gov.cn/bzgk/gb/std_list?p.p1=0&p.p90=circulation_date&p.p91=desc&p.p2=GB%2FT 21715.4-2011


李兰兰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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