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2022-10-12 | 生效:2023-05-01

信息安全技术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护基本要求

【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基本要求,建立分析识别、安全防护、检测评估、监测预警、主动防御、事件处置等核心活动体系,明确运营者应开展业务、资产、风险识别和重大变更管理,落实等级保护、安全管理制度、机构人员、通信网络、计算环境、供应链和数据安全等保护措施,强化暴露面收敛、攻击发现阻断、攻防演练和威胁情报应用,提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整体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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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兰兰

李兰兰

李兰兰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卓建数据合规中心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数据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拥有20多年法律服务经验,现专注于企业合规和数字治理设计,是国内最早从事数据合规业务的律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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