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规定国家人口数据库中信息开发、使用产品目录的通告》(Thông tư quy định danh mục sản phẩm khai thác, sử dụng thông tin trong Cơ sở dữ liệu quốc gia về dân cư)

简称:越南公安部第136/2026/TT-BCA号通告(国家人口数据库信息开发利用产品目录)

法规信息
  • 国家/地区:越南
  • 发布单位:越南公安部(Bộ Công an /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 发布日期:2026-07-22
  • 生效日期:2026-08-01
  • 法规类别:个人信息保护
  • 法规文号:136/2026/TT-BCA(取代第08/2022/TT-BCA号通告,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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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越南公安部于2026年7月22日发布第136/2026/TT-BCA号《通告》(Thông tư),规定**国家人口数据库(Cơ sở dữ liệu quốc gia về dân cư)中信息开发、使用的产品目录**。该通告自2026年8月1日起生效,共5页,目前状态为"现行有效、无修订",并**取代公安部2022年1月27日发布的第08/2022/TT-BCA号通告**。 ## 一、立法背景与定位 越南近年来持续推进国家数字化转型,国家人口数据库是其核心基础数据库之一,与《身份证法》(Luật Căn cước)、《电子交易法》及电子身份识别与认证制度相衔接。2025年6月26日越南国会通过《个人数据保护法》(Luật Bảo vệ dữ liệu cá nhân,第91/2025/QH15号),并自2026年1月1日生效;政府随后于2025年12月31日颁布第356/2025/NĐ-CP号法令细化实施。在此背景下,公安部通过本通告重新界定人口数据库信息的**开发利用产品目录**,是对人口数据商业化、服务化利用边界的一次重要制度化厘定。 ## 二、规范对象 本通告的规范对象是"产品目录"(danh mục sản phẩm),即: 1. **可开发、使用国家人口数据库信息的产品种类**——明确哪些数据产品、服务形态可以基于人口数据库信息进行开发与对外提供; 2. **信息开发、使用的范围与条件**——与《身份证法》及人口数据库相关管理规定配套,界定国家机关、组织、企业对人口信息的调取与利用边界; 3. **产品目录的管理与更新机制**——为后续目录调整、产品准入留出制度化通道。 ## 三、合规意义 1. **数据开发利用的"正面清单"**:以目录形式明确可开发使用的信息产品,未纳入目录的产品形态原则上不得开发使用,构成人口数据利用的准入闸门。 2. **与个人数据保护制度的衔接**:人口数据库信息属越南《个人数据保护法》项下的个人数据,本通告的产品目录须与该法及第356/2025/NĐ-CP号法令关于同意、目的限制、最小必要、数据主体权利等要求并行适用。 3. **对企业在越业务的影响**:面向越南市场提供身份验证、KYC、背景核查、客户画像、数据增值服务等依赖人口数据的产品与服务的企业,需核查其数据利用形态是否落入本通告目录,并相应调整数据来源与使用依据。 4. **新旧衔接**:取代第08/2022/TT-BCA号通告(该通告原规定人口数据库信息的提供形式),企业此前依据旧通告建立的数据利用安排应重新对照新目录进行合规复核。 ## 四、官方信息 - **文号**:136/2026/TT-BCA - **发布机关**:越南公安部(Bộ Công an) - **发布日期**:2026年7月22日 - **生效日期**:2026年8月1日 - **效力状态**:现行有效,无修订 - **篇幅**:5页 - **取代**:第08/2022/TT-BCA号通告(2022年1月27日) - **官方原文 PDF**:https://bocongan.gov.vn/media/bca-media/library-20260828161551-badff97e-d83b-4d95-a45e-39d1af621a84-thong-tu-136-2026.pdf - **法规数据库条目**:https://vanban.bocongan.gov.vn/co-so-du-lieu-van-ban/thong-tu-quy-dinh-danh-muc-san-pham-khai-thac-su-dung-thong-tin-trong-co-so-du-lieu-quoc-gia-ve-dan-cu-1787908676 > 注:公安部公布的官方 PDF 为影印件(扫描版),未含文字层,故本条记录的 full_text 以法规简介与官方元数据为准,全文以 PDF 原件与 localurl 存档为准。

越南公安部于2026年7月22日发布第136/2026/TT-BCA号《通告》(Thông tư),规定**国家人口数据库(Cơ sở dữ liệu quốc gia về dân cư)中信息开发、使用的产品目录**。该通告自2026年8月1日起生效,共5页,目前状态为"现行有效、无修订",并**取代公安部2022年1月27日发布的第08/2022/TT-BCA号通告**。 ## 一、立法背景与定位 越南近年来持续推进国家数字化转型,国家人口数据库是其核心基础数据库之一,与《身份证法》(Luật Căn cước)、《电子交易法》及电子身份识别与认证制度相衔接。2025年6月26日越南国会通过《个人数据保护法》(Luật Bảo vệ dữ liệu cá nhân,第91/2025/QH15号),并自2026年1月1日生效;政府随后于2025年12月31日颁布第356/2025/NĐ-CP号法令细化实施。在此背景下,公安部通过本通告重新界定人口数据库信息的**开发利用产品目录**,是对人口数据商业化、服务化利用边界的一次重要制度化厘定。 ## 二、规范对象 本通告的规范对象是"产品目录"(danh mục sản phẩm),即: 1. **可开发、使用国家人口数据库信息的产品种类**——明确哪些数据产品、服务形态可以基于人口数据库信息进行开发与对外提供; 2. **信息开发、使用的范围与条件**——与《身份证法》及人口数据库相关管理规定配套,界定国家机关、组织、企业对人口信息的调取与利用边界; 3. **产品目录的管理与更新机制**——为后续目录调整、产品准入留出制度化通道。 ## 三、合规意义 1. **数据开发利用的"正面清单"**:以目录形式明确可开发使用的信息产品,未纳入目录的产品形态原则上不得开发使用,构成人口数据利用的准入闸门。 2. **与个人数据保护制度的衔接**:人口数据库信息属越南《个人数据保护法》项下的个人数据,本通告的产品目录须与该法及第356/2025/NĐ-CP号法令关于同意、目的限制、最小必要、数据主体权利等要求并行适用。 3. **对企业在越业务的影响**:面向越南市场提供身份验证、KYC、背景核查、客户画像、数据增值服务等依赖人口数据的产品与服务的企业,需核查其数据利用形态是否落入本通告目录,并相应调整数据来源与使用依据。 4. **新旧衔接**:取代第08/2022/TT-BCA号通告(该通告原规定人口数据库信息的提供形式),企业此前依据旧通告建立的数据利用安排应重新对照新目录进行合规复核。 ## 四、官方信息 - **文号**:136/2026/TT-BCA - **发布机关**:越南公安部(Bộ Công an) - **发布日期**:2026年7月22日 - **生效日期**:2026年8月1日 - **效力状态**:现行有效,无修订 - **篇幅**:5页 - **取代**:第08/2022/TT-BCA号通告(2022年1月27日) - **官方原文 PDF**:https://bocongan.gov.vn/media/bca-media/library-20260828161551-badff97e-d83b-4d95-a45e-39d1af621a84-thong-tu-136-2026.pdf - **法规数据库条目**:https://vanban.bocongan.gov.vn/co-so-du-lieu-van-ban/thong-tu-quy-dinh-danh-muc-san-pham-khai-thac-su-dung-thong-tin-trong-co-so-du-lieu-quoc-gia-ve-dan-cu-1787908676 > 注:公安部公布的官方 PDF 为影印件(扫描版),未含文字层,故本条记录的 full_text 以法规简介与官方元数据为准,全文以 PDF 原件与 localurl 存档为准。 ============================================================ 【官方原文说明】 公安部公布的官方 PDF 为影印扫描件(共 6 页),不含可提取文字层,无法直接抽取全文。法规全文以官方 PDF 原件为准,已下载并上传至本地存储(见 localurl 字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