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enschutzgesetz (DSG) vom 4. Oktober 2018
| Fass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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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ikatur | |
|---|---|---|
| 2018.272 | LGBl/Materialien |
简称:DSG 2018
列支敦士登数据保护法,GDPR作为EEA成员直接适用于列国。2018年7月6日EEA联合委员会第154/2018号决定将GDPR纳入EEA协议,使GDPR自2018年7月20日起在列支敦士登直接适用。随即于2018年10月4日颁布国家实施法——《数据保护法》(DSG)及2018年12月11日颁布《数据保护条例》(DSV),二者紧密对齐德国2017年联邦数据保护法(BDSG)。数据保护局(DSS,设于瓦杜兹)为主要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公私机构、提高公众认识、向政府和议会提出建议、处理数据主体投诉、与国内外监管机构合作等。GDPR所有核心规定(数据主体权利/DPO/DPIA/72小时泄露通知/充分性认定/巨额罚款±全球营业额4%)在列国均完整适用。DSS网站上发布有数据处理记录模板、数据处理协议模板、隐私声明模板及各类提示建议。截至近年,列支敦士登法院和DSS尚未发布与GDPR相关的重大判例或决定,但DSS年度活动报告将提供其实践指引。作为EEA成员和欧洲委员会第108+号公约缔约国,列支敦士登数据保护制度实质上与EU成员国完全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