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与电子文件法(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nd Electronic Documents Act)

简称:PIPEDA

法规信息
  • 国家/地区:加拿大
  • 发布日期:2000-04-13
  • 法规类别:核心数据保护
  • 法规文号:SC 2000, c.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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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简介

加拿大联邦私营部门隐私保护的核心法律,规范商业活动中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披露。确立十项公平信息原则(责任、目的明确、知情同意、限制收集、限制使用披露和保存、准确性、安全保护、开放性、个人访问、质疑合规)。企业须取得知情同意方可处理个人信息,被认定为与欧盟GDPR实质相当的充分性保护水平。2022年提出Bill C-27改革方案,拟以《消费者隐私保护法》(CPPA)取代PIPEDA,目前仍在国会审议中。

https://laws-lois.justice.gc.ca/eng/acts/P-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