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起诉远程医疗上市公司Hims & Hers Health

2026-08-03
处罚案例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起诉远程医疗上市公司Hims & Hers Health

2026 年 7 月 29 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联合加州、犹他州监管机构,在加州北区联邦法院起诉远程医疗上市公司Hims & Hers Health。该案是继 GoodRx、BetterHelp、Cerebral 之后,FTC 针对数字健康企业数据违规发起的又一起标志性诉讼。该案例涉及到敏感信息的采集、数据共享的合规、用户告知的方式等数据合规中的典型问题,对企业有多方面的启示。

一、违规情形

Hims 主营脱发、性功能健康、减重、精神健康等线上问诊、处方药配送业务,掌握大量高度敏感个人健康信息。

Hims 网站嵌入大量第三方像素代码(Meta Pixel、Google Ads 像素、Criteo、Pinterest 像素等)。用户访问网页时,浏览器自动加载像素 JS 脚本;一旦触发预设事件(访问疾病专题页、提交表单、下单),浏览器自动向广告服务商服务器发送事件信息。

区别于前端像素,该数据采集方式属于服务器对服务器直传。Hims 后端业务服务器在用户产生健康相关行为后,主动调用广告平台 API 接口,直接上传用户行为事件。

企业将用户清单(邮箱、手机号哈希值)批量上传广告平台,平台基于自有用户数据库完成身份匹配,定向投放广告。

二、核心指控及法律适用

1、核心指控

指控 1:违背隐私承诺,违规向广告平台披露敏感健康信息

Hims 对外宣传主打“私密、保密、隐私保护”,向消费者塑造 “个人诊疗信息不会对外泄露” 的认知。但企业持续将用户健康相关行为数据、客户名单提供给 Meta、Snap、TikTok、谷歌、X(原 Twitter)、Pinterest 等数十家广告平台。

FTC :仅在隐私政策底部小字说明数据共享规则,不足以免除误导消费者责任;面向敏感医疗业务,必须进行醒目、前置告知。

指控 2:两类渠道批量外泄健康数据

① 人工上传客户名单至广告平台,用于构建定向广告人群包;

② 在网站部署第三方追踪代码,自动采集用户页面行为并同步广告商。用户浏览男科、脱发、减重等诊疗页面、填写问诊问卷、提交购药行为,均被识别并对外传输。

指控 3:违反《ROSCA 线上消费者信心恢复法案》,订阅模式存在欺诈

平台订阅计费、退订流程设计不合理,大量用户反馈被自动扣费、退订门槛过高,构成不公平、欺诈性行为。

2. 适用法律依据

1. 《FTC 法案》第 5 条:禁止不公平或欺诈性商业行为;

2. 《恢复线上消费者信心法案》(ROSCA):规范自动续费订阅服务;

3. 加州、犹他州州级消费者保护法规,实现联邦 + 多州联合追责。

Hims 公开否认全部指控,主张隐私政策已充分披露数据共享规则。

三、敏感信息和数据共享的合规要求

1、美国对于敏感信息的定义

美国不存在全国统一的联邦 “敏感个人信息” 立法定义,采用行业专项立法 + 各州综合隐私法案 + FTC 灵活执法标准的碎片化体系。

以加州 CPRA(CCPA 修订案)、弗吉尼亚 VCDPA、科罗拉多 CTDPA、犹他州 CPA、康涅狄格 CTDPA 为标杆,各州文本高度趋同:健康、心理状况、性生活、性取向、遗传数据属于敏感信息。

FTC《健康泄露通知规则 HBNR》定义:可以直接或间接识别特定个人的健康信息,不限于完整病历。 执法关键扩大解释(GoodRx、Hims 判例一脉相承): 用户访问疾病专题页面、问诊表单、购买特定处方药的行为轨迹 ;用户浏览男科、脱发、情绪诊疗页面的事件数据。

2、对于敏感信息的合规要求

各州法律统一设置敏感个人信息(SPI)更高保护标准:

1)收集时前置清晰告知义务

在用户提交信息、触发追踪行为前进行显著告知;禁止将关键披露埋藏于隐私政策底部小字。必须说明:信息用途、是否对外共享、共享对象类型、用户可行使的权利。
2)用户核心权利:限制敏感信息使用与共享
加州 CPRA 赋予消费者限制敏感个人信息使用的权利(Right to Limit)。消费者可以要求企业禁止将 SPI 用于:跨场景行为广告、画像、二次分析。

3、数据共享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不同州对于数据共享和敏感数据的共享是不同的要求,但是关于敏感个人数据共享,多数州要求主动同意 Opt-in,而对于普通数据出售和定向广告共享,大部分采用Opt-out(用户选择退出)方式。对于企业来说,用户主动同意是一个安全的选择。
四、企业的合规自查

上述案件还在起诉阶段,结果尚不得而知,但是从上述案件企业可以得出以下启示:

1、要特别重视对敏感信息的处理,尤其要注意敏感信息的共享处理

首先要对敏感信息进行清楚的识别,同时需要搭建场景化敏感信息识别体系,严格收紧数据共享权限。严禁将用户健康行为数据、客户名单私自上传广告平台用于定向营销,落实数据最小化原则,建立敏感数据对外共享专项审批机制,区分普通营销数据与健康敏感数据共享,从源头杜绝隐蔽数据外泄风险。

2、对于隐私政策需要进行明确的规范,告知必须清晰、醒目、前置

企业不能依靠隐私政策小字条款规避责任,需全面优化隐私政策,摒弃模板化堆砌文案,对敏感数据处理、广告追踪、第三方共享等高风险行为做前置、醒目、单独披露。弹窗、注册页、问诊首页显著披露,不能深埋于数十页隐私协议;

3、采用像素追踪技术应明确告知和合理使用

像素追踪、转化API等营销工具本身合法,违规根源在于企业无告知、无管控的滥用行为。多数企业存在随意新增追踪代码、留存废弃僵尸脚本、隐性传输敏感数据等合规漏洞。企业需建立标准化追踪技术管控体系,事前对广告追踪行为做清晰前置告知,明确数据用途与接收方。定期清查全站追踪组件,清理无效代码,严格审计数据上报载荷,剔除所有敏感健康相关信息。同时打通用户权限开关,建立跨部门审批审计机制,确保追踪技术合规、透明、可控使用。

4、加强合同与供应商以及数据共享的管理

 和广告平台签署数据处理协议,明确禁止利用获取的数据识别健康状况;限制第三方二次使用、二次转发数据;完整留存数据共享日志,满足监管调查取证要求。

相对来说,GDPR和个保法对于敏感信息的合规要求比美国要严格,具体参考以下文章:

GDPR与个人信息保护法敏感信息合规要求的对比

合规专题: 敏感个人信息 用户同意及有效性 Cookie相关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