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新泽西州签署《年龄适龄设计规范法》(NJAADC):覆盖低至2.5万人数据处理门槛的未成年人隐私立法2027年9月生效
在适用范围上,该法覆盖任何在新泽西提供在线服务、合理可能被儿童或未成年人访问且年总收入超过2500万美元或处理2.5万名及以上消费者个人数据的实体,门槛为全美各州最低,且适用范围突破营利企业、扩展至包括非营利组织在内的一切法律实体。政府日常运营、直接消息服务、电信、宽带及电子邮件服务等获得豁免,GLBA、HIPAA及FDA相关数据不在适用范围内。
在强制性保护要求上,该法确立了默认安全设置原则:平台必须提供显著可访问的界面让未成年人表达内容偏好并查看或修改用于推荐的数据;未经明确同意不得向未知成年人展示未成年人账户或允许直接消息;禁止显示未成年人地理位置;禁止搜索引擎索引未成年人账户;须提供拉黑功能;不得提供一键关闭多项保护设置或诱导未成年人关闭保护。禁止性实践包括:未成年人个人数据不得用于超出收集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且无同意例外,须采取合理步骤防止无限滚动、自动播放等强迫性使用,默认关闭通知并禁止在晚10点至早6点及上学时段推送,不得向未成年人推送麻醉药品、烟草、赌博或酒精广告,广泛禁止暗黑模式。
在执法层面,该法设置双重路径:一是将违规视为违反消费者欺诈法,二是赋予总检察长或家长独立的私人诉讼权,每次违规可处5000美元或三倍损害赔偿(取较高者),故意违规还可适用惩罚性赔偿,并支持禁令救济与律师费。总检察长办公室拥有广泛的规则制定权,卫生专员可就强迫性使用标准提供指导。
FPF分析认为,该法标志着美国未成年人隐私保护从隐私设计向保护性设计(protective-by-design)转型加速,但南卡罗来纳州类似法律已于2026年2月遭到诉讼,新泽西这一门槛更低、范围更广的立法可能面临同样的宪法挑战,企业需要为2027年的合规改造提前布局。
来源:Future of Privacy Forum (FPF)
来源网址: https://fpf.org/blog/a-new-design-code-takes-root-in-the-garden-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