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网安局公布2起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典型案例:两公司法定代表人各获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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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网安局公布2起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典型案例:两公司法定代表人各获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公安部网安局2026年9月28日公布两起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典型案例。公安网安部门持续推进"净网—2026"专项行动,聚焦网络黑灰产打击和信息安全保护、数据安全保护等方面,大力开展互联网生态治理,坚决维护网络空间清朗有序。

第一起为江苏公安机关侦办的卢某斌案。江苏盐城公安网安部门查明,辖区某公司违反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未履行身份信息核验义务的情况下对外提供服务器租赁服务,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该公司受到处罚后仍未及时整改,致使多人被骗,且导致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

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的规定,涉嫌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经法院审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卢某斌因犯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第二起为河南公安机关侦办的张某东案。河南三门峡公安网安部门查明,辖区某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违反网络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被诈骗团伙雇佣多次发布违法有害信息;在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后仍未按要求整改,致使人民群众财产被骗,情节严重,法定代表人张某东同样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公安机关告诫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法律责任不容推卸。各互联网运营单位要切实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与义务,会同监管部门共管共治,营造风清气正的互联网生态环境。

合规专题: 系统安全 数据安全事件响应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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