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布2026年第三季度网络生态治理成果:立案处罚3起,一公司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致服务器被加密勒索、用户信息被窃取并被警告罚款

202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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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公布2026年第三季度网络生态治理成果:立案处罚3起,一公司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致服务器被加密勒索、用户信息被窃取并被警告罚款
石家庄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2026年第三季度网络生态治理成果:本季度全市网信系统深入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网上各类乱象问题,立案处罚3起,核查处置“河北某包装有限公司”“石家庄某服务有限公司”等违法违规网站100余家,处置违法和不良信息5000余条。

本季典型案例为“河北某公司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2026年8月13日,石家庄市网信办对河北某公司数据疑似被窃取事件正式立案调查。经查,作为涉事系统的网络运营者,该公司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采取防范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的技术措施,未对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导致涉事系统服务器被黑客非法入侵,系统文件被加密勒索,造成用户信息被窃取。石家庄市网信办已依法责令其改正,并予以警告、罚款处罚。

该案在法理上的价值在于:执法依据是“未履行安全保护义务”这一行为本身,而不是以“是否发生泄露”为构成要件。案件事实同时呈现了三条独立的义务缺失——制度层(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技术层(防范网络攻击与入侵的技术措施)、数据层(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三者任一缺失均可独立支撑处罚,泄露结果只是让违法行为外显。

从事件链条看,这是一起典型的“勒索软件加密+数据窃取”复合型攻击:攻击者既加密系统文件实施勒索,又窃取用户信息用于后续倒卖或二次勒索。对中小企业而言,此类攻击的入口往往是互联网暴露的服务器端口、弱口令或未修复漏洞,而合规的防御基线在《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已有明确规定,无需额外制度成本即可对标。

本批成果与同月河北省通信管理局下架4款APP通报形成属地双线:一条针对APP个人信息收集行为,一条针对系统运营者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对河北省内企业而言,网信部门与通信管理部门的同时在场意味着合规责任不能只在“对用户”的方向上做文章,面向系统本身的安全基线同样在检查清单之内。石家庄市网信办在通报中重申“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的表述,配合100余家网站被核查处置的数据,显示属地执法已进入常态化、批量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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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家庄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澎湃新闻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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