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个保观察:越南个人数据保护进入有罚可执新阶段,公安部主导架构下刑责底色突出

2026-09-11
分析

APEC个保观察:越南个人数据保护进入有罚可执新阶段,公安部主导架构下刑责底色突出
2026年APEC进入中国时间,数字贸易与数据跨境流动成为核心议题。广东省网络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协会、南都大数据研究院、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闪涛律师团队联合开设APEC个人信息保护合规观察专栏,系统梳理APEC各经济体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要点,为出海企业提供合规指引。首篇聚焦越南。

文章指出,与印尼存在的执法空窗不同,越南的个人数据保护已率先走完从立法到执法的制度闭环。2026年8月越南颁布个人数据保护领域行政处罚细则,即第330/2026/ND-CP号法令,标志着该国正式进入有罚可执的新阶段。该法令对跨境传输个人数据的严重违法行为可处以上年度营收最高5%的罚款,非法买卖个人数据可处违法所得最高十倍罚款。

越南个人数据保护立法经历了由散到整、由低到高的演进。2023年4月《第13/2023/ND-CP号法令》(PDPD)首次以专门立法形式系统界定保护规则,但作为政府法令法律位阶较低、处罚力度有限。2025年6月26日越南国会通过《个人数据保护法》(第91/2025/QH15号),将制度提升至国家法律层面,2026年1月1日正式生效。该法整体借鉴欧盟GDPR框架,同时嵌入越南特有的国家安全考量,并设置域外管辖条款,将适用范围延伸至处理越南公民数据的境外主体。

文章特别提示,由公安部主导的监管架构将个人数据保护深度嵌入国家安全框架,以刑为主的执法底色尤为突出。对在越南运营的中资企业而言,数据合规已不仅是经营层面的义务,更与刑事法律风险直接挂钩,需在同意机制、跨境传输影响评估、数据保护人员配备与儿童数据等方面同步建立可举证的合规记录。

合规专题: 合法基础 跨境传输

来源:南方都市报

来源网址: 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684113257871524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