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UODO对两名议员作出训诫:公开泄露驱逐案当事人信息后又拒绝向监管机关提供资料,违反GDPR配合义务
【事由:违反GDPR的配合义务】
训诫的事由是二者违反了 GDPR 的规定,具体表现为**未向监管机关提供其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信息**(niezapewnienie organowi nadzoru dostępu do informacji niezbędnych do realizacji jego zadań)。
【起因事件】
在**2025年总统竞选期间**,UODO 局长收到了关于两名议员可能违反个人数据保护的举报。根据举报内容,相关个人信息被**在社交平台 X 与 Facebook 上公开**,泄露内容包括**驱逐(eksmisja)案件的细节,乃至该程序当事人的个人数据**。
【调查经过】
在启动行政程序后,UODO 局长向两名议员致函,请其提供调查举报所述情形所必需的信息。然而:
尽管向每一人**两次**发函,两名议员均未向监管机关提供所必需的信息。发往二人的函件**要么未获答复,要么被以「在法定期限内未领取邮件」的批注退回**监管机关。
由于两名议员均未作出反应,UODO 局长就**分别启动了两项程序**。
【UODO相关执法脉络】
UODO 局长在去年总统竞选期间已就**公开个人数据**的行为开展了大量程序,对象包括总统候选人及其竞选委员会。此前 UODO 已对其中一个竞选委员会作出过训诫,并曾对 Karol Nawrocki 竞选委员会**公开披露文件中所固化的个人信息**处以行政罚款。
【对出海企业的实务含义】
①**这是「程序性违规」独立构成处罚事由的典型案例**:两名议员最终被训诫的直接原因并非单纯的泄露行为,而是**拒不配合监管调查**。GDPR 第31条要求控制者与处理者配合监管机关履行职责,第58(1)条赋予监管机关获取信息的权力,**不回应监管问询本身就是独立可罚的行为**——这一点对中国企业尤为重要:收到欧洲监管机关的函询时,「不回复」不是风险最低的选项;
②**训诫是 GDPR 申诉机制中最轻的正式制裁**,但仍属**正式执法决定**并会公开,对声誉的影响可能大于其法律后果。波兰选择对现任议员作出训诫而非罚款,体现其对「政治言论与个人数据保护冲突」场景的克制;
③**社交平台公开发布案件细节是老欧洲的常见违规形态**:本次涉及的是驱逐案件的当事人信息。企业在欧洲开展公关、ESG 或纠纷应对时,应避免在社媒披露对手方、前员工、客户或案件当事人的可识别信息;
④**跨境配合的现实操作建议**:在欧洲设有业务的中国企业应指定专人(通常是 DPO 或法务)负责接收与回复监管机关问询,建立**收件确认—内部核查—书面回复**的流程与留痕,避免因邮件未领取或转递不畅导致的程序性违规。
来源:波兰个人数据保护局(UO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