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发布首项数据知识产权地方标准《数据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指南》:11月1日实施,统一三类评估方法适用
标准的核心思路是先厘清价值影响因素,再搭建可比的指标体系,最后把三类主流评估方法放到各自适用的场景里。收益法适用于能够独立或与其他资产共同产生可预期现金流的数据知识产权;成本法适用于以投入重置为价值参照、收益尚不稳定的情形;市场法则依赖可比交易案例的活跃程度。对评估委托、资料核查、价值测算与报告出具全流程作出规范,意味着评估结论的可复核性被显著强化。
这是继广东省之后全国第二个搭建完善数据资产评估指标体系的省级地方标准,与9月1日起实施的两项国家标准《资产管理 数据资产分类与代码》《资产管理 数据资产登记指南》形成衔接:国标解决“怎么分类、怎么登记”,地方标准解决“怎么定价”。制度拼图正在从确权端向计量端延伸。
时间节点的叠加也值得关注。此前沪深交易所已对数据资产ABS进行窗口指导,近一周出现3单合计42亿元申报终止,累计近72亿元排队退场。业内普遍认为,统一评估标准的缺失是此前数据资产ABS乱象的根源之一——多数项目以“外部增信+数据质押”通关,底层资产实质仍是传统债权,数据自身造血能力存疑。
标准落地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风控成本有望下降,数据质押融资活力可能被激活,入表、产权交易与资产证券化等场景也将获得更可核验的价值依据。对已完成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企业而言,下一步重点应转向评估材料的完整性:数据来源合法性证明、成本归集记录、收益预测依据,将直接决定评估报告的可采信程度。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网址: https://amr.guizhou.gov.cn/xwzx/mtjj/202609/t20260907_90827715.html